100万元以上的无偿创业资助资金,首期不低于30万元 ;
落户3年内,连续2年累计“综合贡献”达50万元,另行给予50万元创业资助资金;
落户5年内,连续2年累计“综合贡献”达100万元,另行给予100万元创业资助资金;
连续2年累计“综合贡献”达300万元,另行给予200万元创业资助资金;
连续2年累计“综合贡献”达600万元,另行给予300万元创业资助资金;
5年内任一年度“综合贡献”达1000万元,另行给予600万元创业资助资金。
30万园区企业或公共研发机构每引进1名人工智能领域世界级领军人才落户科教城的, 分别给予单位和本人30万元补贴。
20万元每引进1名国家级人才落户科教城的,分别给予单位和本人20万元补贴。
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估值5亿元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,在按约定完成投资进度和产出强度前提下,分三年给予实际投入5%的补助;
用房的免三年房租,需要单独供地的予以优先保障。
每年公开择优一批应用示范试点项目,每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;
省级以上示范试点项目的,给予1:1的奖励。
人工智能企业牵头或组织参与国际、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,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。通过PCT途径向外国申请发明专利的给予企业5万元补贴。
设立2亿元人工智能产业基金,扩大科教城版“苏科贷”放贷规模。支持企业上市,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30%的补贴,成功上市的奖励200万元。